公告编号:临2017-058
证券代码:600000 证券简称:浦发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3 360008 优先股简称:浦发优1 浦发优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开发行证券名称及方式: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含500
亿元)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转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关联方是否参与本次公开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原普通股股东优先配
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转授权的人士)
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照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
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A 股)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普通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含 500 亿元),具体发行
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转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转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
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确定。
(六)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
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
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
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普通股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
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
可转债到期日止。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
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和股票面值。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
转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普通股股票
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普通股
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普通股股票交
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出现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或
派送现金股利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由
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转授权的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明确。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公司将按照最终确定的方
式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
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
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
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制订。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普通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
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时期(如需)等
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
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数量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
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
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十一)赎回
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
面面值上浮一定比率(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
可转债,具体上浮比率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转授权的人士)根据
市场情况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公司普通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经相关监
管机构批准(如需),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
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
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
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
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十二)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
相比出现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
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权
利。在上述情形下,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
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除此之外,可转债不可由
持有人主动回售。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普通股股票享有与原普通股股票同
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均享受当期
股利。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转授权的人
士)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原普通股股东优先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数量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转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普通股股票;
③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
可转债;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
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所发行的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
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债
券持有人会议:
①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公司不能按期支付可转债本息;
③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④其他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董事会;
②持有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及 10%以上的持有人书面提议;
③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①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和主持;
②公司董事会应在提出或收到提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公
司董事会应于会议召开前十五日在至少一种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公
告通知。会议通知应注明开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事项,上述事项
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人员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有权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债券持有
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在会议上提出议案供会议
讨论决定,但没有表决权:
①债券发行人;
②其他重要关联方。
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律师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
程序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程序
①首先由会议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会议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经律师见证后形成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②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在公司董事长未能主持会议的情况
下,由董事长授权董事主持;如果公司董事长和董事长授权董事均未能主持会议,
则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以所代表的债券面值总额 50%以上多数(不含 50%)
选举产生一名债券持有人作为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主持人;
③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应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面额、
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与决议
①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表决时,以每张债券为一票表决权;
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③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债券面值总额的持有人同
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④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
议、逐项表决;
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
机构批准的,自批准之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日期起生效;
⑥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对反对者或未参加会议者进行特别补偿外,决议对全体
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
⑦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
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6)债券持有人认购或以其他方式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即视为同意上
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支持公司未来业
务发展,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
(十八)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九)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转债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
起十二个月。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报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5)
第 10020 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6)第 10020 号和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7)
第 1002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7 年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本节中关于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的财务数据均摘引自经普
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告;2017 年 1-9 月的
财务数据,摘引自公司披露的 2017 年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一)最近三年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百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63,572 517,230 481,157 506,067
存放同业款项 116,999 234,223 111,388 142,287
拆出资金 123,085 118,892 137,806 21,969
贵金属 7,336 9,548 28,724 11,70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213,743 177,203 63,746 32,841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22,018 16,233 10,610 2,61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41 3,001 110,218 196,188
应收利息 28,331 22,911 20,437 17,328
发放贷款和垫款 2,994,196 2,674,557 2,171,413 1,974,61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57,892 620,463 254,846 222,208
持有至到期投资 506,836 326,950 239,703 121,698
长期股权投资 1,023 949 1,599 1,475
应收款项类投资 782,011 1,010,472 1,325,032 877,171
固定资产 25,275 21,605 19,062 13,929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无形资产 3,288 3,396 879
商誉 6,981 6,981 - -
长期待摊费用 1,238 1,610 1,657 1,635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828 21,838 14,427 10,692
其他资产 85,144 69,201 51,648 40,645
资产总额 6,063,837 5,857,263 5,044,352 4,195,924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173,835 147,622 23,645 21,006
同业及其它金融机构存放
1,327,960 1,341,963 1,042,948 761,531
款项
拆入资金 151,525 97,132 99,589 63,09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48,444 29,526 210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23,626 13,091 7,319 3,30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08,005 93,200 119,205 68,240
吸收存款 3,119,007 3,002,015 2,954,149 2,793,224
应付职工薪酬 9,712 6,428 5,684 5,696
应交税费 17,698 17,620 14,776 12,066
应付利息 37,392 34,082 36,235 38,750
应付股利 120 13 12
已发行债务证券 583,208 664,683 399,906 146,667
递延所得税负债 685 717 7 -
其他负债 39,920 36,237 22,067 18,734
负债合额 5,641,137 5,484,329 4,725,752 3,932,639
股东权益:
股本 29,352 21,618 18,653 18,653
其它权益工具 29,920 29,920 29,920 14,960
资本公积 81,760 74,678 60,639 60,639
其它综合收益 -1,915 233 5,713 1,255
盈余公积 94,198 78,689 63,651 49,647
一般风险准备 75,604 65,493 45,924 36,858
未分配利润 108,439 97,316 90,670 78,15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
417,358 367,947 315,170 260,169
计
少数股东权益 5,342 4,987 3,430 3,116
所有者权益合计 422,700 372,934 318,600 263,285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6,063,837 5,857,263 5,044,352 4,195,924
2、合并利润表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24,768 160,792 146,550 123,181
利息净收入 78,900 108,120 113,009 98,183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5,551 40,692 27,798 21,346
其他收益 10,317 11,980 5,743 3,652
其中:投资损益 8,391 7,033 461 -262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610 2,812 2,991 2,262
汇兑损益 2,616 -528 -713 -53
其他业务收入 1,920 2,663 3,004 1,705
二、营业支出 -70,850 -91,132 -80,483 -61,430
税金及附加 -1,162 -4,444 -8,976 -8,147
业务及管理费 -29,275 -37,238 -32,034 -28,475
资产减值损失 -40,145 -49,104 -38,795 -24,193
其他业务成本 -268 -346 -678 -61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3,918 69,660 66,067 61,751
加:营业外收入 899 459 983 443
减:营业外支出 -74 -144 -173 -16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4,743 69,975 66,877 62,030
减:所得税费用 -12,347 -16,297 -15,880 -14,67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2,396 53,678 50,997 47,360
少数股东损益 504 579 393 33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892 53,099 50,604 47,026
加:其他综合收益 -2,151 -5,479 4,454 6,119
六、综合收益总额 40,245 48,199 55,451 53,47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 39,744 47,619 55,062 53,14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501 580 389 334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102,989 347,743 442,342 353,322
存放中央银行和存放同业款项净减少额 31,051 - 36,251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26,213 123,977 2,639 20,405
同业拆借资金净增加额 68,244 - 153,050 105,400
收到利息的现金 128,158 142,108 151,250 155,203
收到的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40,811 45,706 29,293 22,84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3,120 67,190 6,894 16,44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0,586 726,724 821,719 673,61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356,681 -548,823 -234,500 -271,120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存放中央银行和存放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70,295 - -27,01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4,157 -110,585 -30,575 -3,537
的金融资产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的现金 -79,089 -90,442 -109,273 -103,426
同业拆借资金净减少额 - -7,166 - -
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3,380 -2,545 -1,515 -97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3,860 -21,107 -19,255 -17,883
支付的各项税费 -23,100 -32,298 -27,604 -24,779
应收融资租赁款净增加额 -30 -9,593 -3,469 -9,29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8,673 -25,863 -36,708 -24,4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48,970 -918,717 -462,899 -482,4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384 -191,993 358,820 191,15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981,910 5,158,058 792,979 439,35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3,378 62,152 34,812 39,425
取得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779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1 23 96 1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55,349 5,221,012 827,887 478,799
投资支付的现金 -3,995,484 -5,280,263 -1,346,773 -815,86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7,785 -4,764 -12,334 -5,386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03,269 -5,285,027 -1,359,107 -821,2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080 -64,015 -531,220 -342,45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4,909 68 - -
发行优先股收到的现金 - - 14,960 14,960
发行债券及同业存单收到的现金 930,746 1,012,676 434,246 101,73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45,655 1,012,744 449,206 116,69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12,221 -747,899 -181,006 -27,14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4,190 -30,503 -23,418 -16,65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36,411 -778,402 -204,424 -43,8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756 234,342 244,782 72,89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4,390 3,521 1,068
响 -1,46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8,529 -17,276 75,903 -77,33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7,411 264,687 188,784 266,11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8,882 247,411 264,687 188,784
(二)最近三年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百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58,700 513,623 477,644 501,944
存放同业款项 108,078 226,721 108,334 139,886
拆出资金 125,730 121,938 137,806 22,979
贵金属 7,336 9,548 28,724 11,70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209,304 171,421 63,746 32,841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22,018 16,233 10,610 2,61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41 3,001 110,218 196,188
应收利息 27,795 22,299 20,021 16,933
发放贷款和垫款 2,974,153 2,655,895 2,153,210 1,956,38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46,393 612,601 254,516 222,208
持有至到期投资 506,836 326,950 239,703 121,698
长期股权投资 23,875 23,711 5,085 4,558
应收款项类投资 779,464 1,005,282 1,325,032 877,171
固定资产 15,087 13,784 13,249 12,521
无形资产 854 840 869
长期待摊费用 1,172 1,517 1,570 1,553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157 21,502 14,212 10,576
其他资产 39,553 24,880 19,969 12,306
资产总额 5,970,546 5,771,746 4,984,518 4,144,919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173,000 147,000 23,000 20,000
同业和其它金融机构存放
1,335,256 1,347,139 1,048,583 765,729
款项
拆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