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到公司聘任的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通知,该所与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完成合并,合并后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26日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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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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