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讯表决)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 6 人,实到董事 6 人。会议由
董事长赵唯一先生主持。经会议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内部控制评
价方案》的议案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内部控制评价方案》具体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6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