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鹿港文化”)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6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
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
由董事长钱文龙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了以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详情于2017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并于当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登载公告。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
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改《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情于2017
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并于当日在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登载公告。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