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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电气: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28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0月26日,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国泰消防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消防”)签署了《国泰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一期年产1000万具干粉灭火器智能工厂工程商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6,368万元,现将本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协议的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
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且在公司收到预付款后正式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于2018年4月15日前将全部货物交到国泰消
防并完成安装及调试工作。合同按项目验收确认,付款分阶段、按比例执行,存
在货款回收较慢,或不能按期回收的风险。对此公司将加强项目管理,保质保量
完成项目合同规定的工作,同时注重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
    3、合同的执行具有一定的时间周期,合同金额并不完全等同于营业收入。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公司名称:国泰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根彬
    注册资本:12151.65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 江苏省仪征经济技术开发区闽泰大道1号
    经营范围:消防水带、消防软管卷盘、火灾报警设备、消防车、喷水灭火设
备、泡沫灭火设备、灭火器、消防装备、消防灯具、消火栓、消防接口、消防枪
炮、防盗安全门、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涂料、防火玻璃、防火窗、防火板、
防火锁、防火合页、防火闭门器、防火阀、防火阻燃材料、建筑防火构配件、消
防泵、气体灭火设备、干粉灭火设备、给水设备及配件、微水雾滴灭火设备、抢
险救援器材及消防产品的研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国泰消防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国泰消防未发生
类似的业务往来。
    国泰消防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国泰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期年产1000万具干粉灭火器
智能工厂工程商务合同》
    2、合同内容:本工程按照制瓶项目、制粉项目、水检项目、喷涂项目、灌
装项目、立库项目、二次包装项目、MES系统项目分项分步实施,具体项目的设
备数量、供货范围及工程施工界限,将在各项目具体《技术协议书》中约定。对
于本合同项下设备,公司提供设计、研发、制造、成套、运输、安装、调试及培
训服务。
    3、完工时间:合同生效后于2018年4月15日前将全部货物交到国泰消防并完
成安装及调试工作。
    4、合同生效及有效期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
且在公司收到预付款后正式生效,到质保期结束之日起止。质保期为本工程下各
项目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后一年或各项项目主机设备到达现场后18个月内,以二者
最后到达日期为质量保证期结束。
    5、交易价格及结算方式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6,368万元,付款方式为转账,本工程下制瓶项目、制粉
项目、水检项目、喷涂项目、灌装项目、立库项目、二次包装项目、MES系统项
目,以上各项目华泰消防均按照本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发货款、合同余款分批
支付。
    6、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双
方如不能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例进行裁决。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累计金额为 6,368万元,约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
入的 16.42%,本次合同的签署,预计会对公司2018年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该项目的签订及实施,将促进公司智能工厂系统解决方案战略快速落地,同
时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工厂智能化领域的核心竞争实力,是赛摩电气在通过一系列
资源整合后打造智能制造生态圈以实现转型升级的成果,为公司后续巩固提升智
能工厂板块业务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
    2、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且不涉及关联交易,并不影响公司经营
的独立性。
    五、合同审议程序
    本次合同系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
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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