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以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
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开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开生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
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 2017 年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关于审议<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制度》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