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类银行理财产
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
本型或低风险类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的情况下,提高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类银行理财产品额度到
70,000 万元,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项。现就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本次提高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类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决定提高
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类银行理财产品额度到人民币 70,000 万元,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之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
用,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相关事项。
1、理财产品品种
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属于安全性高的保本型或低风险类银行理财产品。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之内有效。
3、总额度
70,000 万元,在二年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二、前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经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 2016 年第一次临时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7 年 3 月 8 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 26000 万元通过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恒宇 47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保本型产品,理财产
品期限为 365 天,年化收益率为 4.9%。
2017 年 9 月 14 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购买了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利丰”定向人民币保本型理财产品(BFDG170295),理
财产品期限 95 天,年化收益率 4.30%。
2017 年 10 月 10 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 2300 万元购买了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乾元”保本型人民币 2017 年第 92 期理财产品,理财产品
期限 70 天,年化收益率 4.00%。
2016 年 11 月 2 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 1660 万元购买了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利丰 360 天”保本型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 360 天,
年化收益率 2.9%。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提高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类银行理财产品额度是在确
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
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可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营情况、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
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审议,
公司主管财务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
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
本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
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7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
型或低风险类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
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同意上述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类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增加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类银行理财产品额度到 70,000
万元,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或低风险类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
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上述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授权经营层在总额不超过 7 亿元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
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类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