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沱牌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 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此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已经 2017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四川沱牌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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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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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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