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以邮
件、传真、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通知,并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成
斌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 2017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