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以现场方式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在鞍山市鞍千路 281 号公司一楼 101 会议 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5 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充分讨论和审议,全部董事均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并签署了决议,本次会议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齐广田先 生主持,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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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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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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