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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晨光关于参与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28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工)
及其所属单位、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浦发银行、招商银行等单位共同发起设立
江苏疌泉航天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暂定名,以下简称航天产业基金)。本次
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航天产业基金设立总规模 100 亿元,首期设立规模 30 亿元。
公司拟出资 5 亿元参与基金设立,首期认缴出资 1.5 亿元。
    ●该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收并购渠道,降低公司收并购风险,加快推进公司产业发
展及转型升级的战略步伐,公司拟出资 5 亿元与控股股东航天科工及其所属单
位、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浦发银行、招商银行等单位共同发起设立航天产业基
金。航天产业基金设立总规模 100 亿元,首期设立规模 30 亿元。公司控股股东
航天科工及所属单位共拟认购出资 20 亿元,其中航天科工认购 5 亿元,航天科
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工资产公司)认购 10 亿元,航天晨光认购 5
亿元;首期出资即航天科工认缴 1.5 亿元,资产公司认缴 3 亿元,航天晨光认缴
1.5 亿元。
    公司与科工资产公司均为航天科工下属单位,本次共同投资构成了关联交
易。
       二、本次对外投资合作方情况介绍
       (一)关联方情况介绍
    1、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红卫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2.03 亿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8 号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各型导弹武器系统、航天产品、卫星
地面应用系统与设备、雷达;工业控制自动化系统及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
建筑工程设计、监理、勘察;航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
    2、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恩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3,470.3459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 8 号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下属单位
    经营范围:投资及资产投资咨询;资本运营及资产管理;市场调查及管理咨
询服务;产权经纪服务;财务顾问。
    (二)非关联方情况介绍
    1、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
    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是以江苏省省级财政注资为主、基金运营产生收益等作
为资金来源,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基金主要投资于江苏省范围内
的项目和企业,重点支持江苏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投资项目,及符合战略性
新兴产业、中国制造 2025 江苏行动纲要等战略规划的转型升级项目。
    2、浦发银行
    浦发银行是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除银行业务外,还涉及基金、信托、租
赁、境外投行、货币基金等多种业态,现已覆盖全国 30 多个省、市、自治区及
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设立 41 家一级分行,超 1700 个营业网点,构成全国性
商业银行的经营服务格局。本次设立航天产业基金的出资主体为浦发银行南京分
行。
      3、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是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截至 2016 年末,招商银行境内外分支
机构逾 1900 家,在中国大陆的 130 余个城市设立了服务网点,拥有 6 家境外分
行和 3 家境外代表处,是一家拥有商业银行、金融租赁、基金管理、人寿保险、
境外投行等金融牌照的银行集团。本次设立航天产业基金的出资主体为招商银行
南京分行。
       三、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具体信息
      1、基金名称:江苏疌泉航天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企业)
      2、基金规模:总规模 100 亿元,首期规模 30 亿元。首期 30 亿元出资根据
投资业务的实际需要分期缴付。
      3、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
      4、基金管理人(GP):拟新设基金管理公司作为航天发展基金管理人,名
称暂定为航天科工投资基金管理(南京)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核定为准。
      5、基金存续期:8 年,其中投资管理期 4 年,退出期 4 年。合伙人大会可
根据基金的经营需要延长基金存续期限,每次延长 1 年,以延长 2 次为限。
       (二)基金结构
      本基金采用平层结构,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普通合伙
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
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基金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发起人       合伙性质    认缴金额      首期出资
  1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LP        5 亿元     1.5 亿元
  2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LP        5 亿元     1.5 亿元
  3       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LP        10 亿        3 亿元
  4       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                LP   元   20 亿        6 亿元
  5       浦发银行、招商银行                LP   元   59 亿       17.7 亿
  6       航天科工投资基金管理(南          GP   元   1 亿元     0.3 亿元
          京)有限公司(筹)
                  合计                             100 亿元      30 亿元
       (三)投资方向
    1、发挥产业资本助推产业发展功能,围绕军民融合主题,重点在航天航空、
先进装备、信息技术、新材料、能源环保、生物技术以及船舶与海洋工程、特种
汽车及其零部件等领域军民融合主导产业链上企业进行投资;
    2、发挥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及创新创业项目成长的功能,投资具有
高科技含量、高成长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3、发挥市场化资本运作功能,支持军工能力专业化重组,包括参与军工企
业的混改、科研院所转制。
    (四)基金管理架构
    1、基金的管理
    由普通合伙人(GP),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与运营。
    2、基金的决策
    基金设合伙人大会、投资决策委员会。
    合伙人大会是合伙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基金管理人和有限合伙人代表组成,根据合伙协议获得对
基金直投项目相关投资和退出决策的决策权:
    (1)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7 名委员组成,其中资产公司推荐 3 名委员,基金
管理人推荐 2 名委员,其他合伙人推荐 2 名委员。投决会采取一人一票制。
    (2)对于直投项目(包含为投资单一特定项目而设立的专项子基金),得到
全体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超过三分之二赞成票的,投资决策有效。投资项目经投
资决策委员会决策通过后,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组织落实执行;
    (3)对于本基金投资设立子基金的,应经合计持有三分之二以上实缴出资
额的合伙人(含省政府投资基金)同意方可作出决议。
    3、基金专家咨询委员会
    本基金通过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在项目进行决策时,充分利用航天科工深
厚的技术背景,依托强大的专家资源,进行产业的把关和行业的研判。
    (五)管理费
    管理费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的前 4 年,按本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 2%/年向管
理人支付,其后的基金存续期间管理费均按每年尚未退出的投资金额的 2%收取。
    (六)收益分配
    在合伙期限内,本基金就任一投资项目取得项目投资的现金收入,在扣除项
目实际支出费用及预计费用后,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在 2 个月内组织分配。
    全体合伙人之间的分配执行先本金后收益、先有限合伙人后普通合伙人的原
则,具体分配顺序如下:
       1、分配有限合伙人的本金:按有限合伙人实际缴纳出资额比例分配各有限
合伙人的本金,直至各有限合伙人累计获得的分配总额达到其向本合伙企业实际
缴付的累计出资额;
       2、分配普通合伙人的本金:经过上述分配后仍有可分配收入的,则继续向
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其获得的分配总额达到其向合伙企业实际缴付的累计出资
额;
       3、分配有限合伙人的门槛收益:如经过上述两轮分配后仍有可分配收益的,
则继续向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各有限合伙人获得的分配收益总额达到以其向合
伙企业实际缴付的累计出资额为基数按 6%的年收益率计算的金额;
       4、分配普通合伙人的门槛收益:经过上述三轮分配后仍有可分配收益的,
则继续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其获得的分配收益总额达到以其向合伙企业实际
缴付的累计出资额为基数按 6%的年收益率计算的金额;
       5、分配超额收益:经过上述四轮分配后仍有可分配的收益,为超额收益。
超额收益中,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在有限合伙人中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七)基金退出
       1、通过 IPO 等多层次资本市场退出
    通过基金布局新兴产业中的优质企业,联合专业基金进行上下游产业链整
合,打造产业链中的行业领先企业,推动企业 IPO,实现股权投资的退出。
       2、通过上市公司并购退出
    根据相关上市公司的产业并购需求,选择定制化投资方案,完成增值服务和
项目企业规范辅导后,协助上市公司并购。
       3、通过产业集团整合退出
    根据航天科工产业单位或有关地方产业集团产业链延伸内在需求,选择合适
的标的公司,进行增值服务和规范化辅导,通过产业链整合完成投资的退出。
       四、本次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各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以等价现金形式出
资。
    五、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航天产业基金所投资的重点领域包括航天航空、先进装备、能源环保、特种
汽车及其零部件等领域,与公司现有产业以及“十三五”重点发展的新产业相符,
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较强的协同关系。公司参与投资设立航天产业基金,能借助
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优势和投资能力,拓宽收并购渠道,分散并购风险,并通过
产业并购基金发挥资金杠杆的作用,为公司的产业链拓展和整合并购提供支持和
帮助,积极稳健地推进外延式扩张,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推动新兴产业
的发展,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六、本次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六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议案》。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薛亮、文
树梁、梁江、李曙春、徐微陵、袁勇均进行了回避,由其他三名非关联董事进行
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
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本次参与共同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可以充分利用合作方的专业投资团队资
源,为公司未来发展储备更多并购标的,有利于降低投资并购的风险,保障并购
标的质量,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策略。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市场规则,审议、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六届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参与投资产
业基金是根据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相关行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
    七、风险提示
    (一)融资风险:本基金设立方案获批后,如现有意向投资人发生情况变化,
无法履行出资承诺,基金管理公司无法按照规定时间、方案要求募集齐基金全部
份额,无法保证本基金如期成立。
    (二)政策风险:本基金获得省政府投资基金的出资,须遵守国家发改委关
于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此外,省政府投资基金对其出资基金
拟投资项目履行合规性前置审查程序,具备否决项目的权限;以上对基金的运行
形成了相应的政策性约束条件。
    (三)项目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于军民融合主题、高科技、高成长以及创新
型企业,这些企业受国家宏观经济、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等方面影响较大;同时
可能存在投资团队的道德风险,致使不能实现预期目标;此外部分投资项目可能
无法按照计划在资本市场退出,影响基金收益。
    (四)投后管理风险:在本基金设立并投资相关项目后,因人手数量不足、
业务人员专业能力不足和资源整合不到位等内外部条件的限制,或投后管理制度
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等工作疏忽,致使投后管理工作不到位,对相关项目的投资
无法达到预期投资收益。
    (五)项目退出风险:出现未达到预期投资目标或出现重大紧急事项的项目
需要及时退出。
    作为基金设立的出资方,公司将积极参与、配合制定相应对策,减少上述风
险发生的可能性。后续相关事宜公司将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
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公司六届一次监事会决议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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