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经于 2017 年 10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本次应出席监
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大智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
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 50 万套欧 IV 及以上低排
放发动机电子节气门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南京奥联汽车电子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奥联智能电子电器有限公司实施,实施
地点由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南京
奥联智能电子电器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