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
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
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11 人。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
要>》的议案;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全文详见上
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南昌水业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的议案》;
同意全资孙公司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借款人民币叁仟万元整,用于企业日常经营周转。 详见临 2017-037 号公告)
(其中: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由于该项议案属关联交易,在表决中关联董事对于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
回避表决,因此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总有效票数应为 7 票。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为人民
币贰仟万元整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独
立意见。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本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