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2008年12月23日,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召开四届二次董事会审议关于收购古蔺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古蔺国资公司”)持有的四川泸天化绿源醇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源醇业”)12.31%股权以及收购重庆久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盛公司”)持有的内蒙古天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河化工”)3%股权的事项。古蔺国资公司和久盛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及人员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上述收购事项已经2008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经过慎重研究认为:本次拟收购绿源醇业和天河化工的股权事项,有利于公司近一步调整产品结构,对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增强企业活力、市场竞争力及抗风险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协议内容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各股东利益。 同意独立董事签名:张忠黄友 2008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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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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