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三) 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在公司十楼会
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
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
席孙雪喆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经与会的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