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公示黑龙江省2008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黑高企办发〔2008〕1号)本公司已经企业申报、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列入黑龙江省2008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自2008年11月21日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08年12月11日。截止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正式确认文件。 公司现实行15%的所得税率。根据相关规定,如公司被正式认定为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则可按国家规定向税务部门申请继续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有效期3年。 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公告相关事项,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23日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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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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