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不再与中侨集团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轴研科技)与洛阳市中侨
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侨集团)原计划在“盘活阜阳
轴承有限公司和阜阳轴研有限公司的低效无效资产”以及“开发轴研
科技珠江路 2 号街坊项目”方面进行合作,并拟签署《战略合作框架
协议》及《项目合作协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第四次会议
及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 2017 年 5 月
26 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的《关于同洛阳市中侨房地
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
截至目前,由于两个协议中约定的事项仍未具备落实条件,双方
未能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项目合作协议》。因此,轴研科
技拟不再与中侨集团签署上述两个协议。
因上述协议拟不再签署,政府在收储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轴承研
究所有限公司 26.66 亩土地时,该块土地的部分土地收益权利不再让
渡给中侨集团。
特此公告。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