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 1,500 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93%)的股东霍尔果斯金润悦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四个月内,即自 2017 年 11 月 20 日
起至 2018 年 3 月 20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数量不超过 375 万股(占公司股本比例的 3.23%)。
公司近日接到持股 5%以上股东霍尔果斯金润悦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金润悦”)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霍尔果斯金润悦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金润悦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5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金润悦自身经营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375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3.23%
4、减持期间:2017 年 11 月 20 日起至 2018 年 3 月 20 日
5、减持价格:根据交易方式及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6、金润悦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二)股东金润悦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在锁定期满后可
根据需要减持所持股份,具体减持计划为:
(1)减持数量及时间:自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内,减
持额度将不超过届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50%;自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
日起 12 个月至 24 个月期间,减持额度将不超过届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2)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3)减持方式:实施减持计划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并由公
司予以公告,减持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金润悦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
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金润悦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金润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
行减持,持续关注其减持股份情况,并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霍尔果斯金润悦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
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