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暨新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
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滨声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滨声女士因个人原因辞
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滨声女
士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后不在公司担任其它任何职务。王滨声女士在公司担任
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
及董事会对王滨声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决定聘任郑雯雯
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聘期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郑雯雯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577-61806666-8982
传真:0577-61801666
电子邮箱:zww@kotl.com.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北白象镇进港大道边金龙科技园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7 日
附件:
郑雯雯女士简历
郑雯雯,女,1988 年 06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就职于福达合金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上市办,任董事会秘书助理一职,2016 年 02 月至今在公司证券部任
职,其于 2016 年 05 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了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书。
郑雯雯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
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