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控股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概述
(一)公司控股股东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车产投”)
通过委托贷款向本公司提供借款 24000 万元,借款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2018 年 11 月,利息费用为 1059 万元。
(二)公司 2017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控股
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董事长黄纪湘先生为涉及本
事项的关联董事,董事会会议审议本事项时回避了表决。该议案提交
董事会讨论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并就本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本事项不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中车产投情况
中车产投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在北京注册成立,系中国中车集
团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从
事机电、能源、交通、节能、环保、新材料、物联网等领域项目投资;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货 物 进 出 口 , 技 术 进 出 口 、 代 理 进 出 口 等 。 中 车 产 投 持 有 公司
179,9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64%。
三、交易原因和定价政策
中车产投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求,解决公司
短期资金需求。借款利率经共同协商为金融市场同期基准贷款利率即
4.35%。
四、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车产投向公司提供借款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和补充流动资
金。借款资金来源于控股股东自有资金,借款利率定价公允,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交易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缓解流动资金压力,在
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降低财务费用。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
事认为:本次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用于公司主营相关的生
产经营活动,补充公司运营流动资金,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诚信
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
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纪要;
(二)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