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对公司调整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发 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调整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相关材料,我们认为,董事会根据市场和客户需 求变动情况调整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和经营需要。本次调整仅限于交易额度的调整, 不涉及关联人、关联关系、交易内容、定价政策及依据、结 算方式的调整,不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张文君 袁晓玲 2017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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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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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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