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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信息: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27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010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本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17 年 10 月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晓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小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彭庶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661,667,865.96                     454,026,764.27                        45.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93,285,367.10                     334,127,637.77                        47.63%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2,302,609.45                    57.02%           125,184,311.10                 19.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190.95                -119.40%           12,204,824.44                  7.33%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014,661.93                    574.54%            5,012,436.87                -43.10%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54,304,426.23                -18.90%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05                 -116.67%                    0.1515               -0.0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05                 -116.67%                    0.1515               -0.0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1%                 -113.45%                    3.29%               -11.55%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
金额
√ 是 □ 否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0.0004                            0.122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8,556,492.27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1,535.49
减:所得税影响额                                                                  1,237,009.7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4,440.56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合计                                                                       7,192,387.5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1,562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国科学院控股
                    国有法人              33.51%        33,510,241        33,510,241
有限公司
成都宇中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45%        26,452,500        26,452,500
伙)
四川埃德凯森科
                    境内非国有法人         4.58%         4,575,000         4,575,000
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恒合经纬
投资管理合伙企 境内非国有法人              3.71%         3,712,500         3,712,500
业(有限合伙)
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转持一 国有法人                    2.50%         2,500,000         2,500,000
户
国科瑞祺物联网
创业投资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0%         1,500,000         1,500,000
司
上海联升创业投
                    国有法人               1.40%         1,399,759         1,399,759
资有限公司
胜利油田科泰石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5%         1,350,000         1,350,000
油技术有限公司
郭岩                境内自然人             0.73%          730,728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陈定一              境内自然人             0.47%         474,815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郭岩                                                                      730,728 人民币普通股           730,728
陈定一                                                                    474,815 人民币普通股           474,815
王暨钟                                                                    460,300 人民币普通股           460,300
徐嫣婷                                                                    344,500 人民币普通股           344,500
姚鹏                                                                      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
盈明金                                                                    196,200 人民币普通股           196,200
郭玉霞                                                                    173,600 人民币普通股           173,600
周军                                                                      170,800 人民币普通股           170,800
顾国绵                                                                    168,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8,000
吴嫣然                                                                    165,200 人民币普通股           165,200
                                 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上海联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6.33%股权;中国科学院控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国科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国科瑞祺物联网创业
说明                             投资有限公司 11.76%和 5%股权。除上述关联关系外,上述股东无其他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关系。
                                 公司股东郭岩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800 股外,还通过华泰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保证券账户持有 729928 股,实际合计持有 730,728 股。公司股东盈明金持有普通证券
(如有)                         账户 0 股,通过方正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96,200 股,实际合计持
                                 有 196,2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项目:
                                              单位:元
二、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无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无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
                                                            由中科信息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中科信息董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中科信息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股份;在中科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六
                                 王晓宇、付忠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
                                 良、史志明、                                                                                           作出承诺    承诺人严格信守
                                                股份锁定承 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股份;在中科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 2017 年 07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尹邦明 、钟                                                                                              时,至承诺 承诺,未出现违犯
                                                诺          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 月 28 日
                                 勇、王晓东、                                                                                           履行完毕    承诺的情况
                                                            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股份。2、所持中科信息股票在锁定期
                                 刘小兵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中科信息上市后六个月
                                                            内如中科信息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中科信息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作相应调整。
                                                            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失效。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
                                                            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中科信息所有。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
                            中科信息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中科信息监事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                作出承诺   承诺人严格信守
               股份锁定承                                                                 2017 年 07
王伟、肖帆                  有的中科信息股份;在中科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时,至承诺 承诺,未出现违犯
               诺                                                                         月 28 日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                履行完毕   承诺的情况
                            息股份;在中科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中科信息股份。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失效。如未
                            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中科信息所有。
                            自中科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中科信息的股份,也不由中科信息回购本
                            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信息上市后六个月内如中科信息股票连续二十个交                作出承诺   承诺人严格信守
               股份锁定承                                                                  2017 年 07
国科控股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时,至承诺 承诺,未出现违犯
               诺                                                                          月 28 日
                            价,持有中科信息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                履行完毕   承诺的情况
                            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作相应调整。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
                            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中科信息所有。
                            自中科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作出承诺   承诺人严格信守
               股份锁定承 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中科信息的股份,也不由中科信息回购本 2017 年 07
埃德凯森                                                                                                时,至承诺 承诺,未出现违犯
               诺           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 月 28 日
                                                                                                        履行完毕   承诺的情况
                            益归中科信息所有。
宇中投资、恒
                            自中科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合经纬、国科                                                                                            作出承诺   承诺人严格信守
               股份锁定承 公司(本企业)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中科信息的股份,也不由中科信 2017 年 07
瑞祺、联升创                                                                                            时,至承诺 承诺,未出现违犯
               诺           息回购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上述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 月 28 日
投、科泰石油                                                                                            履行完毕   承诺的情况
                            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中科信息所有。
中科信息、国 稳定股价的 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2017 年 07       作出承诺   承诺人严格信守
科控股、索继 承诺           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 月 28 日       时,至承诺 承诺,未出现违犯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栓、王晓宇、   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             履行完毕   承诺的情况
张勇、杨红     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下同),则相关主体启动稳
梅、付忠良、   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公司回购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董事(独
史志明、王     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均应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伟、傅敏、肖   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关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不应因
帆、尹 邦      此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若其中任何一项措施的
明 、钟勇、    实施或继续实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时,则不
王晓东、刘小   得实施或应立即终止继续实施,且该项措施所对应的股价稳定义务视
兵             为已履行。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采取以下措施
               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2、公司控股
               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
               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公司董事会将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
               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制订或要求公司控股股东
               提出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
               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
               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
               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后,如公司股
               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公司、控股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履行相关义务。(一)公司回购公
               司股票的具体安排。公司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
               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
               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
               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公司回购股份除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1、公司用于回购股份
               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2、
               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3、公司单
               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上述第 2 项与本项冲突的,按
               照本项执行。4、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超过上述标准
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
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
价预案。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行为及信息
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二)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本公司控股股东国科控股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
增持(增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证券监管机构、
自律机构及深圳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方式)公司社会公众股份,
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增持股
份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1、单一年
度用于股份增持的资金为不少于其最近一次从发行人获得现金分红的
20%;2、单一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其最近一次从发行
人获得现金分红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
度不再继续实施。如公司在上述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触发后启
动了股价稳定措施,控股股东可选择与公司同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或
在公司措施实施完毕(以公司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后其股票收盘
价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再行启动上述措施。如公司
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后其股票收盘价已不再符合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
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继续实施上述股价稳定措施。控股股东增持后
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三)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1、控股股东增持公
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票的措施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价仍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独
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该情形出现 5 个交易日内,依照公
司内部决策程序,拟定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明确增持数量、方式和
期限,并对外公告。2、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增
持公司股份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
应符合下列各项:(1)买入公司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计的每股净资产,买入公司股份的方式为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
                      式;(2)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
                      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和津贴累计额的 20%;(3)单一年度用以稳
                      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
                      酬和津贴累计额的 50%;(4)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
                      续实施。公司未来新聘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按本
                      预案采取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四)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自股
                      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
                      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
                      终止执行:1、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
                      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五)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公
                      司承诺:如公司未按照本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应在公司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
                      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控股股东承诺:如未按照
                      股价稳定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国科控股应在公司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
                      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暂
                      停在公司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拥有的公司股份暂不得转让,直至公
                      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或其按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
                      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
                      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本预案采取稳定
                      股价的具体措施,应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
                      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
                      让,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或其按上述预案内容的规定
                      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承担赔偿或 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                  作出承诺   承诺人严格信守
                                                                                       2017 年 07
中科信息   补偿责任的 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                  时,至承诺 承诺,未出现违犯
                                                                                       月 27 日
           承诺       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在监管部门认定的有关违法                  履行完毕   承诺的情况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事实的当日进行公告,并在 3 个交易日内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公司承诺
                            按市场价格进行回购,如因监管部门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导致公司启动
                            股份回购措施时公司股票已停牌,则回购价格为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
                            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平均交易价格=当日成交额/当日总成交量)。公
                            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应做相
                            应调整。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
                            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监管部门或有权机构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
                            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
                            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
                            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
                            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若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并按监管部门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
                            进行赔偿。
                            公司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国
                            科控股将依法以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公
               承担赔偿或                                                                              作出承诺   承诺人严格信守
国科控股承                  司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17 年 07
               补偿责任的                                                                              时,至承诺 承诺,未出现违犯
诺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国科控股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月 27 日
               承诺                                                                                    履行完毕   承诺的情况
                            失。若国科控股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媒体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按监管部门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索继栓、王晓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如
宇、张勇、杨 承担赔偿或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                   作出承诺   承诺人严格信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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