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
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重
大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颁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
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颁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
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将按照《政府补
助准则》的规定执行,即: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
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
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同时,在利润表中的“营
业利润”项目之上增加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
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7 年 1 月至 9 月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不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公司
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准则调整。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使公司的会
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次
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且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财会
[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
知》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6 日
●报备文件:
1、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