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上午 11:00 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
全体监事。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
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超英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形
成决议如下: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第三季
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对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为:监事会认为董事会
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超募
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
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
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拟使用闲
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
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计划。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由于公司 9 名原激励对象谭鹏、熊立龙、刘洪现、严翔、郝剑强、郑春
花、钱正伟、张宇、蔡国升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及《汉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汉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
股票共计 5.15 万股,回购价格 13.072 元/股。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