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平女士主持,公司董
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
文》的议案》
经审议,《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
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
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内
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本
意见提出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
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
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编号:2017-06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信托产品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
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编号:2017-06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0 月 26 日
报备文件
(一)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