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玺萌置业有限公司通知,北京玺萌置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流通股1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5%),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08年12月18日,质押期限自质押登记日起至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上述质押已于2008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北京玺萌置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00,474,013股,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4%。北京玺萌置业有限公司累计质押109,086,10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其所持股份的54.4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26%。 备查文件: 1、股权质押登记通知; 2、最高额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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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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