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 出。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 4 人, 实际参会监事 4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 年第三 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 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0 月 26 日
英力特: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7-10-26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