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8年12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议案》 2008年度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为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08年度聘任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20日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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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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