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
至各位监事。
2、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并审核了《2017 年第三
季度报告》,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
园支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业务品种为保函、信
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银
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