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
至各位董事。
2、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17 年第三季
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
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7 年第三季度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
园支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业务品种为保函、信
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银
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