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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千里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24
债券代码:145206              债券简称:16 千里 01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将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召开投资
者说明会。同时,公司承诺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之日起 1 个月内,不再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收购事
项,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保千里,股票代码:
600074)自 2017 年 7 月 25 日起停牌。经公司与有关各方就该事项进一步谈判、沟通,
经论证,公司上述筹划重大收购事项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8
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公司前期筹划重大事项停牌时间计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时间,即停牌时间自 2017 年 7 月 25 日起。
    现经交易各方审慎研究及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次交易,具体事项说明如
下: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背景、原因
    为实现公司产品多元化及服务升级,进行产业链延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
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践行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股东创造更
大的价值,公司拟通过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收购优势资产,加强和巩固原有业务,同
时整合产业上下游,实现协同发展。
    (二)框架方案介绍
    1、交易对方和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初步拟定为东莞市沃泰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泰通”)。
沃泰通是一家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企业,控股股东为深圳市朗泰通电子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为邓志荣。交易对方及交易标的均为独立第三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2、交易方式
    公司前期与交易对方就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等关键条款进行协商,但最终未确定
交易方式。
    3、标的资产的行业类型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范围尚未最终确定,拟购买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
和器材制造业。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公司自股票停牌以来,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
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准备工作。公司前期与交易对方积极磋商,并与交
易对方签订《重组框架协议》,就本次收购事项达成意向。
    停牌期间,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工作。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
    为了更好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对部分中介机构进行更换,公司聘
请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深圳市
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为评估机构。此次更换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机
构,不影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程。
    公司会同中介机构与交易对方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针对标的资产的
相关情况、重组方案的细节进行深入的尽职调查及研究论证,并就交易的重要事项与
交易对方进行充分沟通。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停牌期间,公司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
展公告。
    公司拟筹划重大收购事项,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7
月 25 日停牌,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7-047),2017 年 8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7-049)。
    经公司与有关各方就该事项进一步谈判、沟通,经论证,公司上述筹划重大收购
事项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公司前期筹划重
大事项停牌时间计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时间,即自 2017 年 7 月 25 日起,连续停
牌不超过一个月。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7-056),2017 年 8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17-062),2017 年 8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工作量较大,重组事项尚存不确定性,经公司申
请,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2017
年 9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2017
年 9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8),2017
年 9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2017
年 9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4)。
    鉴于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前期工作量较大,重组涉及的
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相关各方仍需就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积极磋商、论证和完善。为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
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9 月 25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
超过 1 个月。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7-086)、《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17-085),2017 年 10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7-087),2017 年 10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7-091),2017 年 10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17-093)。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收到《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和广东省高级
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显示,关于股权转让
合同一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粤财保 15 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效
力,因诉前财产保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庄敏先生持有的公司限售股
854,866,0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07%),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司法冻结,
详见公司第 2017-092 号公告。上述股权转让合同一案,公司正在核实相关情况,待
核实结果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于庄敏先生所持股份已经全部被冻结,
可能出现股票被处置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的情况。
   由于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庄敏先生所持股份的
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公司与交易对方最终就交易价格、交易方式等核心条款
未达成一致意见。综上,经审慎研究和友好协商,交易双方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
   四、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双方未就具体方案最终达成正式协议,交易双方对终止本次交易无
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公司承诺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承诺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之日起 1 个月内,不
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股票复牌安排
   公司将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披露上述投资者说明会召开
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给各位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
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发展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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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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