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422 债券简称:16 飞马债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 PPP 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PPP 项目预成交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7-08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大同富乔”或“乙方”)于近期参与了高平市城乡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一体
化 ( PPP ) 项 目 招 商 竞 争 性 磋 商 , 根 据 中 国 山 西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shanxi.gov.cn)、高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pzfcg.gov.cn)
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发布的《高平市城乡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一体化(PPP)
项目招商预成交结果公示》,大同富乔为该项目的预成交人。
日前,根据前述公示情况并经进一步磋商,大同富乔与获得高平市人民政府
授权的高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高平市城乡垃
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一体化 PPP 项目合同》,决定由大同富乔“设计、投资、建
设(含改建)、运营”高平市覆盖城乡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一体化系统”,
具体相关情况如下:
一、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1、甲方:高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址:山西省高平市育英街 1 号
2、乙方: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200666633576D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 所:大同市南郊区西韩岭乡马辛庄村东
法人代表:吕群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356 万
成立日期: 2007 年 10 月 15 日
营业期限:2037 年 10 月 15 日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焚烧热电、生物质热电、光伏发电、污泥处理、污水处
理、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生活垃圾清运处置,废
旧物资回收利用等环保项目的投资建设、咨询、设计、管理、运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骏马环
保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交易情况: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甲方未与本次签署协议签署方发生交易事项。
4、履约能力分析:高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为政府部门下属机构,具
备较强履约能力。
5、公司与甲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名称:《高平市城乡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一体化 PPP 项目合同》(下
称“本合同”)
甲方:高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乙方: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高平市城乡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一体化 PPP 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及改建项目
3、项目内容:“设计、投资、建设(含改建)、运营”高平市覆盖城乡的“生
活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一体化系统”,从生活垃圾前端收集到后端处理,均由
乙方负责实施。按照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因地制宜、因材施策,同时开工,分步
实施。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相关费用、责任和风险,
负责项目设施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改造等。
4、经营范围:
4.1 覆盖高平市全境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系统;
4.2 垃圾焚烧热电系统;
4.3 生物质直燃热电系统。
5、总投资额: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5.7 亿元人民币(以实际投资为准)。
6、项目模式:本项目采用 DBOO(设计、建设(含改建)、拥有、运营)
方式运作。
7、合作期限:合作期 30 年。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符合国家“十三五”期间系列环保产业政策导向,为政府和社会资
本合作(PPP)项目。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展环保新能源业务布
局和业务规模,提升公司业务整体竞争力。
2、本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短期内将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从长远来看,有利于公司推进实施“供应链管理+环保新能源”双主业发展战略,
增强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更好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性发展。
3、本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对方
形成业务依赖。
四、风险提示
本项目采用 PPP 模式运作,具体以 DBOO(设计、建设(含改建)、拥有、
运营)模式实施,由项目公司进行融资、投资、建设及运营等。鉴于本项目具体
实施尚需履行立项审批、环评报建等手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遇政策性变
化等因素的影响,将可能存在无法实施等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并进行信息披露。
六、备查文件
高平市城乡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一体化 PPP 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