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李恒宇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2017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 全 文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提名王显谋先生、李恒宇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简历详见附件)。并与另外一名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
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
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
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
制投票表决。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0 月 20 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显谋先生:1982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贸易经济专业。
2004年3月至2005年6月任华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采购工程师;2005年7月至2007年6月任
伟创力电脑(上海)有限公司采购;2007年7月至2011年2月任伟创力(苏州)有限公司采购。
2011年3月至2011年9月任苏州天孚精密陶瓷有限公司资材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市场部
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显谋先生通过苏州追梦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1,6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李恒宇先生:1981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会计电算化专
业。2003年6月至2005年7月历任苏州市豪亿数码网络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商务部经理。2005
年7月至2011年9月任苏州天孚精密陶瓷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市场
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恒宇先生通过苏州追梦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1,6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