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欧阳忠谋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 2017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结合通讯
的方式投票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 3 人,实进行表决 3 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欧阳忠谋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监
事会。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
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为推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根据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股票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进行如下调整: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将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
价:(1)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2)不低于发行期首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或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
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根据
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询价:
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或不低于发行期
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
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则,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7-06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为推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根据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进行调整,并据此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修订,现已编制完成《上海润
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三次
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
案(第三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署的《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