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10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雪婷主持,会议应到监
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 司 《 2017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全 文 及 正 文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