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会议于2017年10月20日下午14: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
路软件园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
董事长刘程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
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的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2017年10月23日《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
见2017年10月23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更好支持公司的业务拓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增加2017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上述额度总计人民币
40,000.00万元,有效期限为一年,同时授权管理层办理具体申请事
宜。本次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以内,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