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冒宜兰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14
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
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 2017 年 10 月 19 日采取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 3 人,实际出席 3 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冒宜兰女士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
三季度报告》,以及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同期披露的《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有利于规范公司的重
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便于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有利于
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同意通过《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
度》。
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
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
股票管理制度》符合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行
为的规定,有利于促进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同意通过修订的《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制定《内部问责制度》能够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
人员恪尽职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减少和避免因决策失误给公司和
股东造成重大损失或对职工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侵害,同意通过《内部问责制度》。
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内部问责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制定《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可以加强公司突
发事件应急管理,建立了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能够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
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有利于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利益。同意通过《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