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
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作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 司 2017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全 文 于 2017 年 10 月 21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于 2017 年 10 月 21 日披露
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会议表决票(共 7 份)。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