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石威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交割过渡期损益的专项审计报告
(2016 年 10 月 1 日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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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专项审计报告 1-2
二、 交割过渡期合并利润表和公司利润表 1-2
三 交割过渡期利润表编制说明 1-25
专项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B12017 号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北京金石威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石威视”) 编制的交割过渡期利润表,包括 2016 年 10 月 1 日
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止的交割过渡期利润表及过渡期利润表编制说
明。上述过渡期系根据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金石
威视全体股东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关于
过渡期的约定确定的。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
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
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
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
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
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
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
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
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金石威视交割过渡期利润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石威视交割过渡期 2016 年
10 月 1 日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止的经营成果。
四、对本报告分发和使用的限制
根据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金石威视全体股
东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金石威视作为标
的公司,在交割过渡期标的公司运营产生的盈利由北京汉邦高科数
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享有,若标的资产运营产生亏损及其他净资产
减少(但金石威视 2016 年 12 月 19 日作出的《北京金石威视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所进行的利润分配除外)由金石威视全
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补偿给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仅供相关方履行前述协议约定之目的使用,不适用其他用途。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 O 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北京金石威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交割过渡期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北京金石威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1 日-2017 年 8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五 过渡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48,603,172.05
其中:营业收入 (一)
48,603,172.0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8,413,982.91
其中:营业成本 (一)
13,388,268.5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二)
885,442.13
销售费用 (三)
1,159,835.58
管理费用 (四)
9,459,766.61
-
财务费用 (五)
42,251.25
资产减值损失 (六)
3,562,921.2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收益 (七)
1,905,580.1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2,094,769.27
加:营业外收入 (八)
4,329,139.3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九)
128,639.8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6,295,268.81
减:所得税费用 (十)
3,697,561.9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2,597,706.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578,589.88
少数股东损益
19,117.01
持续经营损益
22,578,589.88
终止经营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2,578,589.8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9,117.0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北京金石威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交割过渡期利润表
编制单位:北京金石威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1 日-2017 年 8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六 过渡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一)
48,603,172.05
减:营业成本 (一)
13,388,268.59
税金及附加
885,432.13
销售费用
1,159,835.58
管理费用
9,449,436.61
-
财务费用
38,463.09
资产减值损失
3,760,643.2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72,053.1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其他收益
1,905,580.13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填列)
22,075,652.26
加:营业外收入
4,329,139.3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减:营业外支出
128,639.8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6,276,151.80
减:所得税费用
3,725,761.0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2,550,390.79
持续经营损益
22,550,390.79
终止经营损益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22,550,390.7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北京金石威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交割过渡期利润表编制说明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概况
1、基本情况
北京金石威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金石威视”)成立于 2003 年
10 月 30 日,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止,本公司注册资本 3,000 万元,公司的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号:911101077560329858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街 19 号研发生产楼 D 座南配楼 4 层 404 室
业务性质:音视频媒体服务
营业期限:2003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9 日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历史沿革
2003 年 10 月 30 日,自然人李朝阳、梅秀珍共同出资设立了北京金石威视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股东李朝阳出资 70 万元,持股 70%;股
东梅秀珍出资 30 万元,持股 30%。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2003 年 10 月 23 日,北
京华通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出资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华通鉴验字(2003)
第 11795 号《验资报告》,金石威视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110107262353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5 年 8 月 31 日,金石威视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定,原股东梅秀珍与李朝阳签订了
股权转让协议,梅秀珍将其持有的金石威视 3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李朝阳;同意将
注册资本增至 500 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 400 万元由北京迪威通达咨询有限公司以
货币出资。本次变更后,李朝阳持股 20%,北京迪威通达咨询有限公司持股 80%。
于 2005 年 9 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6 年 10 月 25 日,金石威视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定,同意将注册资本增至 1,000 万
元,新增的注册资本 500 万元由北京迪威通达咨询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本次变更
后,李朝阳持股 10%,北京迪威通达咨询有限公司持股 90%。2006 年 11 月 2 日,北
京中润恒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增资进行审验并出具了(2006)京中
润验字第 O-1-0026 号《验资报告》,于当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6 年 11 月 25 日,金石威视召开股东会,同意北京迪威通达咨询有限公司分别与
李朝阳、姜河及沈正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金石威视 800 万元出资额
转让给李朝阳,将其持有的 5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姜河,将其持有的 50 万元出资额
转让给沈正桥。本次变更后,李朝阳持股 90%、姜河持股 5%、沈正桥持股 5%。于
2006 年 12 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7 年 3 月 2 日,金石威视召开股东会,同意沈正桥与姜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
其持有的 5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姜河。本次变更后,李朝阳持股 90%、姜河持股
10%。于当月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8 年 5 月 20 日,金石威视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定,同意将注册资本增至 3,000 万
元,新增的注册资本 2,000 万元由北京金石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2008 年 5 月 29 日,北京永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增资进行审验并出具了
永勤验字[2008]第 337 号《验资报告》。本次变更后,北京金石信达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持股 66.67%、李朝阳持股 30%、姜河持股 3.33%,于 2008 年 6 月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
2016 年 3 月 17 日,金石威视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定,同意北京金石信达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分别与李朝阳、姜河、伍镇杰、蒋文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其持有本
公司的全部股权,其中:向伍镇杰和蒋文峰分别转让 150 万元,向李朝阳转让 720
万元,向姜河转让 980 万元。于当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7 年 7 月 28 日,金石威视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定,同意李朝阳、姜河、伍镇杰、
蒋文峰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其持有本公
司的股权,其中:伍镇杰和蒋文峰分别转让 123.3 万元,李朝阳转让 1,331.64 万元,
姜河转让 887.76 万元。并于当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7 年 8 月 24 日,金石威视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定,同意李朝阳、姜河、伍镇杰、
蒋文峰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其持有本公
司的股权,其中:伍镇杰和蒋文峰分别转让 26.7 万元,李朝阳转让 288.36 万元,姜
河转让 192.24 万元。并于当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实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100.00
合计 3,000.00 100.00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报告期内,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是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子公司名称
2017年1-8月 2016年度
北京金石智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否 是
注:子公司北京金石智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已注销。
二、 交割过渡期利润表的编制基础
(一) 根据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金石威视全体股东签署的《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金石威视作为标的公司,在交割过渡期标的公司运
营产生的盈利由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享有,若标的资产运营产生
亏损及其他净资产减少(但金石威视 2016 年 12 月 19 日作出的《北京金石威视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所进行的利润分配除外)由金石威视全体股东按照
持股比例补偿给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该补偿由金石威视以现金
方式在交割日或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另行约定的时间全额补足。
为履行前述约定,本公司编制了交割过渡期利润表。
协议约定,交割过渡期指自审计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起至标的交割日当
月月末之日止的期间。其中审计基准日为 2016 年 9 月 30 日,交割日为 2017 年 8
月 31 日,交割过渡期确定为自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止。
(二)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假设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编
制。
(三) 本财务报表只包括交割过渡期利润表。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
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
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
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
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
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
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
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
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
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
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
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
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
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
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
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
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
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
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
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
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
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
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
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
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
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
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
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
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
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
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
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
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
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
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
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
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
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
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
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
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
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
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
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
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
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
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
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
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七) 合营安排分类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
为共同经营。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八)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
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
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九)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
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
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
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
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
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
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
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
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
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
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
续计量。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
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
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
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
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
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
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
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
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
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
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
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
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
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
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
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
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
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
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
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
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
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
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
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
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十)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
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所有款项时,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应当确认减
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如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应当包括在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下述资产组合中
进行减值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