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17-050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 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
司全体董事。
(三)会议时间:2017 年 10 月 19 日 15:30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加通讯方式
(五)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8 名,其中陈
锦棋、陈舒以通讯方式参加。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增资扩股方式投资控股广州近洋港口经营有限公
司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以下事项:
1.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15000 元,通过增资扩股方式投资控股广州近洋港
口经营有限公司。增资完成后,广州近洋港口经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25000
万元,公司持有广州近洋港口经营有限公司 60%的股权。
2.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增资扩股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增资扩股协
议等。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增资
扩股方式投资控股广州近洋港口经营有限公司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新
沙港区 11 号、12 号通用泊位及驳船泊位工程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广州港新沙
11 号、12 号通用泊位及驳船泊位。项目总投资概算为 18.63 亿元。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
新沙港区 11 号、12 号通用泊位及驳船泊位工程项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