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部分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共计 250,020 股进行回购注销。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6年2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
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6年3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
构出具相应报告。
3、201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
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
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1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6年5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调整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6年5月17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以8.27元/股价格向98名激励
对象授予425.4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首期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5月18日。
7、2016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部分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公司限制性股票合计268,000股。公司已于2017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8.69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93名。
8、2017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第一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826,000
股。公司已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
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216.09 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 83 名。
9、2017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有
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公司限制性股票合计 250,020 股,回购价格 8.27 元/股。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原因、数量、价格
1、回购原因
因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第八节“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
关规定,若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公司董事会将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同时公司将按照《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
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各项必需事宜。
2、回购数量、价格
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
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0,020股,回购价格为8.27元/股。
具体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如下表:
序号 姓名 本次回购前持有的限 本次回购股数 回购价格 回购原因
制性股票数量(股) (股) (元/股)
1 陈艳 12,000 12,000 8.27 离职
2 段新新 7,200 7,200 8.27 离职
3 冯斌 12,000 12,000 8.27 离职
4 谢津津 6,000 6,000 8.27 离职
5 刘畅 4,740 4,740 8.27 离职
6 于诗卉 18,900 18,900 8.27 离职
7 黄文杰 600 600 8.27 离职
8 李婷婷 18,600 18,600 8.27 离职
9 庄云山 23,340 23,340 8.27 离职
10 林广焕 13,800 13,800 8.27 离职
11 徐婵 7,800 7,800 8.27 离职
12 程勇 12,600 12,600 8.27 离职
13 吴頔 28,080 28,080 8.27 离职
14 高永清 6,000 6,000 8.27 离职
15 徐礼平 60,000 60,000 8.27 离职
16 肖莉 1,200 1,200 8.27 离职
17 林立 17,160 17,160 8.27 离职
合计 — 250,020 250,020 — —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1,910,880股,激励对象人数为66名。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67,859,590股减少至367,609,570股,公司股本结
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股) (股)
一、限售流通股 122,518,869 33.31% 0 250,020 122,268,849 33.26%
(或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03,669,626 28.18% 0 0 103,669,626 28.20%
首发后限售股 16,688,343 4.54% 0 0 16,688,343 4.54%
股权激励限售 2,160,900 0.59% 0 250,020 1,910,880 0.52%
股
二、无限售流通股 245,340,721 66.69% 0 0 245,340,721 66.74%
三、总股本 367,859,590 100.00% 0 250,020 367,609,570 100.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影响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同时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持
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0,020股,回购价格8.27元/股。公司本次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0,020股。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审核后认为:
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
《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部分已离
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0,020股,回购价格8.27元/股。
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同意
董事会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0,020
股。
七、律师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
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程序、数量和价格确定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4、《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