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以邮
件、传真、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临时董事会通知,并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以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龚少晖先生主持。
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
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部分
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50,020 股,回购价格 8.27
元/股。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的激励对象
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50,020 股,回购价格 8.27 元/股。公司本次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上述部分限制性
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50,020 股。
根据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
权董事会办理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本次回购注销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
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部分已离职
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50,020 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部
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回购将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从人民币 367,859,590 元减少至人民币
367,609,570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个别
条款作如下修改。自本修订稿生效后,原有的《公司章程》同时作废。
1、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67,859,590 元。
修订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7,609,570元。
2、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67,859,59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修订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67,609,57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3、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董事会决定在该议案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下午 15:00 在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 8 号公司一楼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股东发出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以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