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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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
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19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11 人,亲自出席董事 11 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
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终止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决定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星期一)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会议事项详见 2017
年 10 月 2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55)。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