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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圣莱: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20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
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通知
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
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企业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实施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由于上述会计准则
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印发<企业会
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执行。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之后颁
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
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
映。本次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无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遵循了真实性、相关性和可比性原则,能
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17 年 10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
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
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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