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通达动力: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19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动力”或“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在公司科技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书面文件及电子邮件的方式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魏少军先生主持,应出席
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葛晶平、成志明、杨克泉和韦烨以通讯表决的
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魏少军先生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言骅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宇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佳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5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成志明先生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6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杨克泉先生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7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韦烨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于 2017 年 9 月届满,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披露了《江
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88)。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 7 名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 3 名组成。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魏少军、言骅、张宇、
张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成志明、杨克泉、韦
烨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
方可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
提名人声明和候选人声明请参阅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
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公司独立 董事对本 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 见,请参 阅同日刊 登于 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方
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别、逐项表决,产生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董事。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自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计算。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9 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魏少军先生,中国国籍,男,出生于 1963 年,北京大学中国企业家后 EMBA。
2003 年创立隆基泰和实业有限公司,历任董事长、总裁。2015 年 11 月至今,担任
隆基泰和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 4 月至今,担任隆基泰和置业有限公司总裁;
2017 年 7 月至今,担任通达动力董事长。
    魏少军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中占
99%出资份额,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直接持有本公司
49,500,000 股股份,魏少军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魏少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
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魏少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言骅,中国国籍,男,出生于 1970 年,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曾任南通
江海电容器有限公司营业部副部长,2007 年 7 月起任南通通达矽钢冲压有限公司董
事,现任公司总经理。
    言骅先生持有公司 812,995 股股份。言骅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言骅
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
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
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
民法院网查询,言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张宇,中国国籍,男,出生于 1979 年,本科。2014 年 3 月至今,担任隆基
泰和置业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战略投资中心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少军先生所控
制的公司任职,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张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
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宇先
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张佳,中国国籍,男,出生于 1983 年,本科。2008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0
月,历任隆基泰和实业有限公司计划经营部副经理、融资部经理、财务管理中心融
资总监。2013 年 7 月至今,担任隆基泰和置业有限公司副总裁。2016 年 10 月至 2017
年 9 月,担任隆基泰和置业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2016 年 10 月至今,担
任隆基泰和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少军先生所控
制的公司任职,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张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
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佳先
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成志明,中国国籍,男,出生于 1962 年,博士研究生,教授。曾任江苏省
管理咨询协会会长、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担任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南京东方智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首席顾问、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成志明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成志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杨克泉,中国国籍,男,出生于 1967 年,管理学博士,注册会计师、律师。
曾任河北经贸大学企业系教师、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教师、国辰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投资总监、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副教授、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克泉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杨克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韦烨,中国国籍,男,出生于 1970 年,法学学士、法学硕士、高级工商管
理硕士、中国执业律师。曾任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上海市光
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北京市同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上海汇衡律
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上海雪榕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韦烨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韦烨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