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公司董事徐自发先生 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证调查通字 170202 号),该通知书内容为“因涉嫌 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 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调查期间,公司及董事会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 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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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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