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10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于2017年10月12日以
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
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
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选举陈绪运先生为公司副董事
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详情请参见登载于 2017 年 10 月 19 日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登载于 2017 年 10 月 19 日巨潮资
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