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93 号”《关于核准江阴电
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溢价发行,发行价
格为每股人民币 7.6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5,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 39,235,227.5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5,964,772.47 元。上
述资金已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全部到位,并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595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
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
投资总额
序
项目名称 金投入金额 备案文件 项目实施单位
号 (万元)
(万元)
高速铁路用高强高
澄发改投备
导铜合金接触网材 15,804.05 15,804.05 本公司
1
[2015]212 号
料生产建设项目
澄发改投备 江阴康盛新材料有
新型铜母线及零部件
11,989.76 10,792.43
2
技改扩产项目 [2015]211 号 限公司(子公司)
拟使用募集资
投资总额
序
项目名称 金投入金额 备案文件 项目实施单位
号 (万元)
(万元)
合 计 27,793.81 26,596.48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
金的方式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本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
解决。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
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6219 号)。截至 2017
年 10 月 1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 22,939,983.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本次置换金额(元)
号 投资项目的款项金额(元)
高速铁路用高强高导铜合金接触网
5,039,373.00 5,039,373.00
1
材料生产建设项目
新型铜母线及零部件技改扩产项目 17,900,610.00 17,900,610.00
2
合 计 22,939,983.00 22,939,983.00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10 月 1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
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2,939,983.00 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10 月 16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全体监事表决,
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2,939,983.00 元。
3、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7 年 10 月 10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22,939,983.00 元,已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二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中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
方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
募集资金 22,939,983.00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
以下核查意见:
(1)电工合金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
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电工合金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
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综上,广发证券同意电工合金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 《关于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