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32号
B座20层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提前以电子
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17年10月15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振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将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且公司《关于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同日
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经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部分董事已变更,为了不影响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
的顺利开展,根据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对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改选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刘振东,洪家新,金炳荣(独立董事),孙佩学(独立
董事),毛一平(独立董事);其中刘振东为召集人。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孙佩学(独立董事)、毛一平(独立董事)、洪
家新;其中孙佩学为召集人。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毛一平(独立董事)、金炳荣(独立董事)、刘振东;
其中毛一平为召集人。
本议案经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进行全面修
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内部审计工
作制度(2017 年 10 月)》。
本议案经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
行全面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17 年 10 月)》。
本议案经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