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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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声明:本保荐机构及所指定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
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一、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情况
金 骏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业务部业务总监,管理学学士,保荐代表人、注
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参与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天一
科技股权项目、中海达创业板非公开发行项目、宁波高发主板非公开发行项目、奇精
机械首发项目、圣龙股份首发项目、寿仙谷首发项目、江丰电子首发项目。
张旭东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业务部业务总监,法律硕士,保荐代表人、注册
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曾任职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 IPO 项目及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2010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参与了荣盛石化非公开发行项目、
宁波高发首发项目、奇精机械首发项目、杭州园林首发项目。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1、项目协办人
金玉龙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部经理,法律硕士,准保荐代表人,
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5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参与了荣盛石化非公开发
行项目。
2、项目组其他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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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航飞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部经理,法学硕士,保荐代表人、拥
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0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
夏 翔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业务部业务经理,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2011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
张 伟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业务部业务经理,管理学学士,准保荐代表人、
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参与了寿仙谷首发项目。
尉 欣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业务部业务经理,法律硕士,保荐代表人,拥有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4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任职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郦琪琪女士: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业务部业务经理,税务学硕士,2016 年开始从
事投资银行工作。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盛轴承”或“发行人”)
注册地址:嘉善县惠民街道鑫达路 6 号
成立时间:1995 年 6 月 14 日(有限公司)
2011 年 9 月 28 日(整体变更)
联系电话:0573-84182788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自润滑、固体润滑、水润滑、双金属、含油粉末冶金的滑动
轴承、轴瓦、滑块、垫片及其半成品、结构零部件和与产品相配套的专用设备;从事
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禁止的除外);从事普通货物运输及房产出租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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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证券发行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四)发行人与保荐机构的关联情况说明
1、本保荐机构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的股份;
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本保荐机构或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的股份;
3、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拥有
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的情况;
4、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5、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1、国信证券内部审核程序
国信证券内核小组依据国信证券内核工作程序对长盛轴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
请文件实施了内核,主要工作程序包括:
(1)长盛轴承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申请文件由保荐代表人发表明
确推荐意见后报项目组所在部门进行内部核查。部门负责人组织对项目进行评议,并
提出修改意见;2016 年 11 月 17 日,项目组修改完善申报文件完毕、并经部门负责
人同意后提交公司内核总部、风险监管总部进行审核。
(2)公司内核总部、风险监管总部审核人员分别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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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现场考察并提出审核反馈意见。项目人员对内核总部、风险监管总部提出的审核
反馈意见进行答复、解释、修改,项目人员的反馈经认可后,内核总部将申报材料、
内核会议材料提交内核小组审核,并送达内核小组会议通知。
(3)证券发行内核小组以内核小组会议形式工作。与会内核小组成员就本申请
文件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了审核,查阅了有关问题的说明及证明资料,听取项目组
的解释,并形成初步意见。
(4)内核小组会议形成的初步意见,经内核总部整理后交项目组进行答复、解
释及修订。申请文件修订完毕并由风险监管总部复核后,随内核小组结论意见提请公
司投资银行委员会进行评审。
2、国信证券内部问核意见
2016 年 12 月 6 日,国信证券对长盛轴承首发项目重要事项的尽职调查情况进行
了问核,同意项目组落实问核意见后,向中国证监会上报问核表。
3、国信证券内部审核意见
2016 年 12 月 6 日,国信证券召开内核小组会议审议了长盛轴承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内核小组经表决,同意在项目组落实内核小组意见后提交投资银行委员会表决,
通过后向中国证监会推荐。
二、保荐机构承诺
(一)本保荐机构承诺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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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二)本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承诺如下: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
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
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
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
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如国信证券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国信证券所制作、出具的
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
重大遗漏,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国信证券将
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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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
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
9、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
施;
10、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诱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一)推荐结论
本保荐机构经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认为长盛轴承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履行了
法律规定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有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通知中规定的条件,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要求,本保荐机构同意向中国证监会保荐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二)本次发行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
本次发行经长盛轴承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决策程序。
(三)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发行条件
1、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发行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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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人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次发行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
(1)经本保荐机构查证确认,发行人前身为嘉善长盛滑动轴承有限公司(2005
年 6 月更名为浙江长盛滑动轴承有限公司),其股东于 2011 年 8 月 12 日签订《发起
人协议》,并于 2011 年 8 月 28 日召开创立大会,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 9 月 28 日,发行人取得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33040040000592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发行人依法设立,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章程
需要终止的情形,系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本保荐机构查证确认,发行人系从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
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1995 年 6 月 14 日,持续经营时
间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已在 3 年以上。
(2)经本保荐机构查证确认,发行人符合下列条件:
①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均为
正数且累计为人民币 15,951.82 万元,不少于人民币一千万元;
②发行人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40,190.81 万元、
37,330.88 万元、40,397.11 万元,2016 年净利润为 8,242.27 万元,最近一年盈利,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 5,000 万元;
③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人民币 54,370.45 万元,不少于人民币二千万元,且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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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弥补亏损;
④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为人民币 7,500.00 万元,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5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2、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
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本保荐机构现场核查了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性资产,查阅了发行人商标、专利、土
地使用权等权属凭证,认为发行人的主要资产均为发行人占有、使用和受益,对应资
产的权属所有人均为发行人,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3、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
经本保荐机构查证确认,发行人系一家专业从事自润滑轴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各工业领域提供自润滑轴承解决方案,并致力于自润滑材料的研
发及其在新领域的推广与应用。发行人从事的经营业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
4、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
经本保荐机构查证确认,发行人自 1995 年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以来就一直从事自
润滑轴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经本保荐机构查证确认,
发行人最近两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经本保荐机构查证确认,孙志华直接持有发行人54.00%股份,通过合盛投资控
制发行人3.30%股份,通过百盛投资控制发行人2.70%股份,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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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
5、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
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6、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
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通知、授权委托
书、表决票、决议及会议记录等材料,以及保荐代表人列席发行人“三会”会议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最近三年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
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已经建立并健全了股东投票计票制度,建立了发行人
与股东之间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能够切实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收益权、知情权、
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等股东权利。
7、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并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
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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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8、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
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长盛轴
承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17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9、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
根据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声明》并经本保荐机构核查,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实、勤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
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下述情形:
①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②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
③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意见。
10、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
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
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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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五)发行人股东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股东中,机构股东为合盛投资、百盛投资,上述两家企业为发行
人员工或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设立的投资机构,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界定的私募投资基金,不需要履行备案程序。
综上所述,国信证券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和实质条件。
(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的核查情况
经核查,自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之日,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
重大变化,采购及销售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未发生重大变化,税
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
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七)发行人的主要风险及发展前景
1、发行人面临的主要风险
(1)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专业从事自润滑轴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工程机
械、港口机械、塑料机械、农业机械等行业。由于前述下游行业具有较强的周期性特
征,使得发行人所处的自润滑轴承行业也呈现出一定的周期性波动。一般来说,当宏
观经济快速增长时,市场对汽车、工程机械、港口机械、塑料机械、农业机械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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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也快速提升,从而促进自润滑轴承细分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反之,当宏观经济增
速放缓时,自润滑轴承细分行业的增速也将随之放缓,甚至出现下滑的情形。因此,
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存在宏观经济周期性
波动风险。
(2)下游行业遭遇产业滑坡风险
公司的自润滑轴承产品大部分应用于汽车行业和工程机械行业。工程机械行业受
基础建设投资、房地产投资、水利建设投资等投资需求的影响较大,汽车行业受宏观
经济波动导致的收入水平、消费者信心等消费需求的影响较大。
本公司客户主要为卡特彼勒、利勃海尔、普茨迈斯特、杰西博、塔塔汽车、美驰、
韩国 HK 等国内外知名汽车及工程机械主机厂商或其一二级配套厂商,市场表现稳定。
但若汽车行业和工程机械行业遭遇产业迅速滑坡,甚至跌入景气周期的低谷,公司的
客户可能因需求萎缩、财务状况恶化等原因延迟或无法支付货款,从而对公司经营管
理、业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自润滑轴承行业属于技术和资金密集型行业,中低端产品市场竞争激烈。随着我
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已逐渐成为工程机械、汽车、农业机械等行业的全球最大市
场,国外知名的自润滑轴承企业也加快了进入我国市场的步伐,加剧了市场竞争。部
分现有的竞争对手如 GGB、DAIDO METAL、OILES 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较完
善的分销网络、较稳定的客户基础,并目标市场有更深的了解。如果公司不能抓住有
利时机增强资金实力、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企业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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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现有优势产品的不断升级换代与新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则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市场
竞争风险。
(4)产品价格下调的风险
自润滑轴承细分行业作为汽车、工程机械、港口机械、塑料机械、农业机械等行
业产业链上的一环,受到产业链生态规律的制约。由于汽车整车厂商以及机械制造厂
商面临较为充分的市场竞争,使得其不得不阶段性重估并调整产品市场价格。为保证
利润率,汽车整车厂商以及机械制造厂商通常会要求其供应商相应调整价格,从而迫
使整个产业链上的行业顺次调整,因此,自润滑轴承的产品价格存在被迫下调,从而
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5)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自润滑轴承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铜材、钢材、高分子材料,其中铜材
所占比重较高,报告期内,铜材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37.41%、36.45%、36.13%
和 36.70%。铜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原料,其价格走势受宏观经济、铜期货市场、供
求关系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而呈现出较大幅度的波动。
公司铜材采购价格一般参考上海有色网电解铜现货价格确定。因此,铜价的波动
会直接影响公司的生产成本,进而影响产品的毛利率以及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如果公
司不能通过开发新产品、合理定价等方式提高自身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对下游行
业的议价能力,将降低公司应对包括铜材在内的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成本增加、综
合毛利率下降风险的能力。
(6)汇率波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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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1.65%、50.46%、52.33%
和 57.89%,占比较高。公司出口业务主要以欧元、美元进行计价、结算,而原材料
采购在境内均以人民币结算。报告期内,公司的汇兑净损失分别为 389.00 万元、
-175.51 万元、-302.37 万元和-205.73 万元,汇兑净损失占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
4.58%、-1.93%、-3.64%和-3.23%。若人民币对欧元或美元汇率大幅度波动,而公司
未能采取及时调整产品售价与汇率波动的联动机制、缩短结售汇周期、降低外汇结算
收入的比重等有效应对措施,将使公司继续面临汇率波动风险。
(7)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6,754.62 万元、7,554.00 万元、7,895.40
万元和 9,890.96 万元,其中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超过 98%。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6.87%、28.16%、26.78%和
29.54%,公司的主要客户及最终用户均为国内外知名企业,销售回款良好。但如果
客户未来经营状况或与公司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应收账款按期收回的风险
将增加,将对公司的流动性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发行人的发展前景评价
发行人所处轴承制造行业未来发展空间良好;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且运行正
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完全独立,具有独立运营的环境;发行人具有较
强的竞争优势,系行业内知名企业;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论证充分,项目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项目实施后,发行人将进一步提升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和影响力;综上,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未来存在较好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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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荐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代表人的专项授权书》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成长性的专项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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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
金玉龙
年 月 日
保荐代表人:
金 骏 张旭东
年 月 日
内核负责人:
曾 信
年 月 日
保荐业务负责人:
胡华勇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何 如
年 月 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1-17
附件 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保荐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保荐代表人的专项授权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特指定金骏、张旭东担任本次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保
荐工作、履行保荐职责。
保荐代表人:
金 骏 张旭东
法定代表人:
何 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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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1-19
附件 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成长性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长盛滑
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盛轴承”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通过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现就发行人
成长性进行说明,并出具关于发行人成长性的专项意见。
一、重要声明
本专项核查意见系保荐机构以充分尽职调查为基础对发行人的自主创新能
力和成长性做出的独立判断,其结论并非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注意,本专项意见不构成对发行人
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根据本专项意见所做出的投资决策而产生的任何风
险,保荐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发行人公告的招股说明书等材
料,自行决定投资行为承担相应风险。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系由成立于 1995 年 6 月的嘉善长盛(2005 年 6 月更名为长盛有限)
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现有注册资本 7,500 万元,注册地为嘉善县惠民
街道鑫达路 6 号,法定代表人为孙志华。
发行人专业从事自润滑轴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各工业领域提供自润滑
轴承解决方案,并致力于自润滑材料的研发及其在新领域的推广与应用。产品广
泛应用于汽车、工程机械、港口机械、塑料机械、农业机械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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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业现状与前景分析
(一)我国轴承行业形成较大经济规模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轴承工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目前已形成较大的经
济规模。我国已成为轴承销售额和产量居世界前三位的轴承生产大国。按 2014
年统计,全行业规模以上企业 1,600 多家,从业人员 30 多万人,主营业务收入
1,649 亿元,轴承产量 196 亿套。能够生产小至内径 0.6 毫米,大至外径 11 米,
9 万多个品种规格的各种类型轴承。2011-2015 年,我国轴承行业保持了平稳较
快的发展态势,轴承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4.45%。根据“十三五”发
展目标,至 2020 年,全国轴承产量将达到 225 亿套,轴承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
到 1,920 亿元。十三五期间,全行业工业增加值增长率保持在 5-6%。
2005-2015 年,我国轴承行业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2,000 40%
37%
30%
1,600
20%
1,200
10%
800
0%
-5%
400 -10%
2005 2008 2011 2014
轴承行业主营业务收入(亿元)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资料来源:《全国轴承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国轴承工业协会
与此同时,中国轴承出口金额亦呈增长趋势。2006-2014 年,除个别年份外,
年度出口金额增长率均为正数。
3-1-1-21
60 80%
63%
50 60%
40 40%
30 20%
20 0%
10 -20%
-32%
0 -40%
2006 2008 2010 2012 2014
我国轴承出口额(亿美元) 出口增长率
资料来源:《全国轴承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国轴承工业协会
(二)嘉善地区形成特色产业集群
经过多年的发展,国内自润滑材料及轴承行业逐渐壮大,并在浙江嘉善地区
形成了以本公司、双飞轴承和中达轴承(现已搬迁到嘉兴)等企业为代表的特色
产业集群。2008 年全国滑动轴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自润滑轴承分技术委员会落
户嘉善,2011 年浙江省科技厅同意建立嘉善高分子材料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
基地,为该地区增强行业话语权和加速推进新型复合自润滑材料的发展提供了有
力的支持。
随着国内企业技术不断进步,在某些产品领域竞争力逐渐凸显,在国际市场
上的地位也不断提高,产品已大量出口至国外。2014 年至 2017 年第二季度,我
国“未装有滚珠或滚子轴承的轴承座、滑动轴承”(海关 HS 编码:84833000)
出口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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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 120,000
94,072 100,000
12,000
80,000
9,000
53,482 60,000
6,000
40,000
3,000
20,000
- -
2014Q1 2014Q3 2015Q1 2015Q3 2016Q1 2016Q3 2017Q1
每季度出口金额(万美元) 每季度出口数量(万套)
注 1:资料来源为全国海关信息中心。
注 2:未装有滚珠或滚子轴承的轴承座、滑动轴承范围大于自润滑轴承,包括自润滑轴
承、流体润滑轴承等。
(三)高性能、低成本、无污染自润滑轴承材料应用前景广阔
1、轴承材料向高性能、低成本方向发展
随着客户对产品使用工况、轴承耐久性和环保方面的要求日益提高,满足高
精度、高转速、耐高温、高负载、长寿命、无污染等要求的产品成为行业发展的
趋势。从目前材料复合技术发展来看,已有部分高分子复合材料能满足甚至超越
原轴承使用性能要求,且能有效减少原有色金属的使用,节约总体制造成本,这
也将成为自润滑轴承材料的发展趋势。
根据浙江省科技厅浙科发高[2011]139 号《关于同意建立嘉善高分子材料等
7 家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的批复》,同意建立嘉善高分子材料省级高新技
术特色产业基地,为嘉善县各行业骨干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提高自主
创新能力,加速推进新型材料的研发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2、生产、检测装备及工艺的高效自动化
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客户对产品品质要求不断提高以及人力成本高企等因
素的影响,自动化、高效率、高质量生产自润滑材料及后续轴承成型成为行业发
展的必然趋势。因此,优秀的生产企业将来需配备先进的自动化生产和检测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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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现自润滑材料的连续性生产以及后续材料的自动刨边、剪断、成型、整形等,
以提高生产效率、稳定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
3、产品和服务的价值链不断延伸
优秀的企业应不止是一个被动的合格产品提供者,更应深挖客户需求,提供
高附加值服务,实现全价值链参与,如在产品前期设计开发阶段就融入客户需求
因素,量身打造最适产品,将产品价值链向售前扩展。同时,产品配套及售后服
务(如产品后续检测、评价等)的跟进也是大势所趋,如 GGB 公司不仅提供滑
动轴承,而是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这样可减少客户的供货商数目,从而降低采购
成本、提高效率。
4、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推广
因自润滑轴承具有结构简单、免加油或少加油、维护成本低、运行平稳、耐
高温、耐磨性能好等优点,在对无法加油、轻量化设计、环保和清洁度等要求高
的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且已逐步在部分领域替代了传统滚针轴承、粉末冶金
轴承。此外,随着材料复合技术的不断进步,高分子复合材料在自润滑轴承的应
用不断扩展,部分产品达到甚至超越原金属材料的机械性能,因此其应用前景也
将十分广阔。
四、发行人成长性调查
(一)发行人的成长性财务指标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基本保持平稳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主营业务收入 26,462.92 35.49% 40,011.07 8.30% 36,943.30 -7.25% 39,832.32 7.92%
净利润 6,373.30 70.50% 8,242.27 -9.16% 9,073.51 6.87% 8,490.19 8.78%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基本保持平稳,主要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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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润滑轴承行业的快速增长给业内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
随着现代工业的飞速发展、轴承材料和自润滑材料技术的不断进步,自润滑
轴承的应用场合越来越多,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其应用领域已从汽车、工程机械、
农业机械、建筑机械、轻工机械延伸到航空航天、军工、核电、高速列车、大型
施工机械、高速高精数控机床等一些尖端领域,自润滑轴承已成为轴承行业发展
较快的子行业之一,此外,自润滑轴承凭借其某些独特优势,可在部分领域替代
滚针轴承、滚珠轴承及传统粉末冶金轴承,因此,自润滑轴承的市场前景十分广
阔。随着市场对自润滑轴承接受度的进一步提高和自润滑材料技术的不断提升,
自润滑轴承行业发展迅速,并给行业内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
(2)日益增长和不断优化的客户群体是公司销售增长的推动力
公司自 1995 年成立以来即专业从事自润滑轴承的研发和生产,拥有成熟的
工艺技术,建立了行业内较全面的产品体系,公司已成为自润滑轴承行业的龙头
企业之一。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金属塑料聚合物自润滑卷制轴承、双金属边界润
滑卷制轴承、金属基自润滑轴承等涉及上万个规格的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工
程机械、港口机械、塑料机械、农业机械等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经进入
卡特彼勒、利勃海尔、普茨迈斯特、沃尔沃、杰西博、日立建机、小松、神钢、
现代、塔塔汽车、等知名主机厂的全球供应体系,并与美驰、博世、克诺尔、佛
吉亚、伯尔克、韩国 HK、韩国万都、卡拉罗、三菱技术等国外知名汽车及工程
机械零部件生产商及振华重工(SH600320)、海天塑机、一汽东机工、恒立油缸
(SH601100)、豪迈科技(SZ002595)等国内上市公司或业内优势企业建立了长
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使得公司的销售收入和盈利能力实现了可持续成长。
(3)公司业务发展受外部宏观经济形势和下游汽车制造、工程机械等产业
发展状况的影响
从 2012 年开始,我国 GDP 增长结束了连续 12 年实现 8%以上高增长速度,
2013-2016 年度,我国 GDP 增长率分别为 7.70%、7.40%、6.90%和 6.70%,经济
发展进入新常态,步入中速增长期。从汽车行业来看,自 2011 年以来,随着经
济形势逐步回暖,全球汽车产业也随之复苏并呈现持续稳步增长的趋势,
2011-2016 年,全球汽车产量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52%,至 2016 年全球汽车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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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 9,498 万辆,再次刷新历史记录;同时,随着国内消费能力逐步提升和国家
政策的推动下,我国汽车制造行业取得了较快的发展,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汽车产量较去年同期增长率分别为 7.26%、3.29%和 14.76%。从工程机械行
业来看,2003-2011 年一直保持 20%以上高增长率,但从 2012 年开始,随着国
内经济增长速度的回落,工程机械等与国家基础建设关联度较大的行业进入了低
速增长甚至是负增长的周期性阶段,2013-2015 年,国内工程机械行业主要企业
销售收入分别同比下降 8.00%、3.19%及 2.00%,而同期国际工程机械制造商 50
强营业收入分别下滑 12.20%、2.60%及 16.20%。2016 年后,工程机械行业逐渐
回暖,国内工程机械行业主要企业销售收入上升 13.45%,同期国际工程机械制
造商 50 强营业收入降幅亦收窄至 2.3%。
2、资产规模稳定增长
单位:万元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总资产 63,393.01 11.60% 58,571.53 6.31% 55,093.88 17.44% 46,910.42 16.53%
净资产 54,370.45 18.45% 50,497.15 9.67% 46,043.91 16.50% 39,522.40 17.66%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46,910.42 万元、55,093.88 万元、
58,571.53 万元及 63,393.01 万元;净资产分别为 39,522.40 万元、46,043.91 万元、
50,497.15 万元及 54,370.45 万元,保持平稳增长。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盈利情况
良好所致。
3、毛利率维持在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其他业务毛利率及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毛利 毛利 毛利 毛利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贡献率 贡献率 贡献率 贡献率
主营业务 38.67% 97.29% 42.11% 98.17% 40.87% 98.